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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天津师范大学任梅教授一行调研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改革试验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02     浏览次数:     来源:

近日,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委托天津师范大学乡村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合作研究基地)任梅教授一行来太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改革试验情况,重点关注我市农业保险改革和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改革运行情况。调研组实地走访了绿阳蔬果专业合作社、万丰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和东林村乡村振兴实践学院,并与镇村负责人、经营主体、参保农户和保险公司等相关代表进行了座谈。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冯瑞兴、市委农办副主任吕迅陪同调研。

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改革

经过近三年的探索,我市完善了农业委培生培养、管理、选优机制,新型职业农民“四位一体”保障机制和考核评优、典型选树机制,培养、壮大和稳定了一支适应太仓“三农”发展需求的职业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目前,累计招录委培生506名,入额“定制村干”126人;认定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2950人,累计发放社保补贴达3664.84万元,受益人数近5000人次;举办各类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班80期,参训人数达6500人次。参与申报的成果《政校村联通、农科教融通、职前后贯通:乡村农科人才定制培养的江苏模式》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典型案例《探索高素质农民定向委培模式》刊发《农民日报》,受到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肯定。

农业保险改革探索

我市创新开展蔬菜气象指数保险、气象灾害违约责任保险和蔬菜收购价格指数保险,满足了蔬菜种植基地对风险管控的需求,以及蔬菜流通商对种植基地稳定供货的需求。经实践,气象指数保险最快可在灾害发生后1—3天内完成结案理赔支付,让种植户更早获得保险赔偿金用于灾后抢救性生产。根据历年的气象数据和价格数据开办蔬菜收购价格指数保险,蔬菜收购价格按照前三年同周期市场平均价格的50%确定,投保周期内蔬菜市场平均价格低于约定蔬菜收购价格时触发保险理赔。所有险种保费政府补贴70%,种植户承担30%,更大程度弥补了受灾种植户的经济损失。至2023年底,新开办的险种已承保面积1638.7亩,保额250.8万元,累计出险面积1672亩,理赔金额11.82万元。据统计,2023年度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累计保额2274.3万元。